民間商會融資擔保機制的發展之路
文/蔡靈躍 周榮俊 吳曉夢
民間商會擔保公司是怎樣誕生的?
為了給當地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信用保證,2003年,新疆溫州商會15家會員企業出資組建的專業信用擔保公司——新疆宣樂擔保有限公司,成為最早開始為會員企業融資擔保服務的在外溫州商會。此后合肥、桂林、昆山等地溫州商會陸續成立“擔保公司”,據不完全統計,已經成立或正在籌備擔保公司的異地溫州商會有十余家。這些投資擔保公司的興起,給在外發展創業的溫州商人帶來了新的機遇。
改革開放以來,眾多溫州人走出溫州,在全國乃至世界闖蕩市場,并由此構成獨特的超越地理概念的以人為集合特征的“溫州人經濟”。據溫州市經濟合作辦公室相關報告顯示,目前,有175萬溫州人在全國各地經商辦企業,足跡遍及大陸32個省、市、自治區。溫州人在全國各地累計投資額達1760億元,創辦工業企業近兩萬家,每年在外溫州人國內生產總值接近1000億元,相當于溫州本地國內生產總值的一半。實踐表明,正是這種內外互動放大了溫州人經濟,進而形成了溫州區域品牌效應。
民營經濟的發展催生了商會的蓬勃發展,而商會又反過來對民營企業資源配置活動又起到了促進優化作用。經過多年發展,目前全國正式建立溫州商會的地級以上城市已達一百二十多個,涵蓋了大陸所有省、市、自治區。會員企業往往借助商會平臺,采取聯合式開發、組織化運作的集合方式籌集資金,來彌補單體投資能力的不足,并且出現了行業性、集群式轉移的新動態。在外商會已成為溫州與各地經濟合作與交流的紐帶、溫籍工商業者在外創業的參謀、維護在外溫州人合法權益的“娘家”。
近年來,溫州社會資金跨區域流動問題日益突出,通過民間借貸籌資在外經商或投資辦企業的現象在溫州更是十分普遍。據溫州銀監分局專項監測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5月,在外溫州人(企業)貸款余額為30.97億元,比年初增加2.49億元。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溫州在外企業融資來源依賴溫州本地的現實。溫州在外企業產業實體在外,而融資大多來源于溫州本地,造成“產融分離”,給企業資金調度和資產運轉帶來諸多不便。因此,由民間商會組建擔保公司解決在外企業融資難問題呼聲很高,不少商會踴躍嘗試。
在外百萬溫州人經過二十多年的創業,創造了獨特的不可估量的社會財富,可以說,這些財富為商會開展融資擔保業務提供了運作基礎和現實可能。一是資產實力為擔保提供運作空間。在外溫商在溫州轄區開發并購置大量房產,為貸款提供了大量的反擔保資源,通過聯動可使大量的閑置資產變活,這無疑為溫州民間商會融資擔保業務的發展提供巨大的運作空間;二是商會品牌為銀行、商會合作提供基礎條件。經過近年發展,溫州商會以親和力強、能廣交朋友的傳統,與各地政府、企業及社會各界建立了良好的關系,形成了龐大的企業家人才群體,“溫商”招牌成為當地銀行授信的“金鑰匙”,如昆山浙商投資擔保公司成立之初就得到了昆山農村商業銀行20億元的授信額度;三是地域文化為業務發展提供可靠保障。受“永嘉學派”思想以及濃厚的地域意識影響,溫州人很看重面子,誠信有目共睹。通過故鄉情結,憑借著老鄉這層關系,從道德層面上約束會員往往是有效的;四是信息優勢為擔保資產風險處置提供便利可能。各地商會的行業特色性強,信息掌握比較充分,企業相互之間的資產轉讓市場相對發達便捷。在風險資產處置方面,不僅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而且處置效率也會明顯提高。
民間商會融資擔保實踐的動因
從商會自身角度進行考察,民間商會融資擔保實踐的直接原因是通過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緩解會員融資困境。
目前溫州在外中小企業面臨的最大問題是融資需求量大但融資難,這主要是由在外溫州人經濟特性所決定的:一是在外溫州人以民營化的工商活動為主,并以第三產業居多;二是普遍缺乏抵押物,因而不太容易得到銀行貸款的及時支持。商會承擔融資擔保中介的主要優勢是可以解決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由于溫州在外民營企業普遍規模較小、經營活動透明度較差,財務信息不規范,可用于抵押、質押的資產不足,融資能力有限,這些特點決定了民間商會擔保公司在其債務融資中的重要性。
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問題的關鍵不在銀行不肯貸款給小企業,而是很多企業無法達到銀行的要求。對于大多小企業來說,一家企業往往達不到銀行貸款的要求,通過商會擔保中介運作,讓幾家小企業聯合起來,就可以符合標準。在資金瓶頸面前,小企業們的“抱團”行動爆發出來的力量是驚人的。
而從另一個方面來看,民間商會融資擔保誕生的關鍵因素是因為企業和個人多種需求動機驅動。企業的需求可以分為5個層次,第一層次為私人產品的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第二層次為公共產品的產權保護和經濟秩序,第三層次為俱樂部產品性質的行業信息和組織維權,第四層次為俱樂部產品性質的行業群體認同的需要,第五層次屬于政治產品的社會地位的需要。而目前商會會長已成為一張金名片,不僅為個人企業發展帶來各種有利因素(第三、四層次),也意味著企業及企業家個人的取得成功并自我實現(第五層次)。
商會企業特別是大企業辦擔保公司為會員企業提供服務,由此可以得到大多數會員企業的認同,可以樹立好的名聲和威信,在會長競選時取得成功的幾率就可以大大提高。很明顯,在現實當中,會長企業及本人在兩地政府和銀行系統得到的關注和重視非普通企業所能比擬,它可以優先得到政策資源,以商會的名義得到好的項目,還可以擁有一定的支配權,這無疑成為最大的間接利益回報。
擔保公司誕生的長期動因則是想通過制度創新實現商會組織的長遠發展。成立擔保公司解決多數會員企業融資問題這一創新舉措似乎得到更多外地溫州商會的興趣并付之實踐。在當前新形勢下,民間商會作為信用服務中介組織的中小企業信貸新模式,來解決中小企業投融資困難以及銀行對中小企業信貸不暢、風險較大等問題,是一種值得嘗試的方法和可行途徑。由于信貸市場長期存在的信貸配給現象,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高的問題無法得以很好解決,民間商會通過創新擔保中介運作, 為會員企業提供低成本的融資擔保服務,可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交易成本高和信貸市場存在的低效率問題,同時利益驅動和文化認同致使商會及會員企業獲得制度變遷的持久動力。
如果從社會外部環境來看,地方政府的誘導轉變是擔保公司形成的原因之一。擔保行業是國家推導的行業,各地政府都有積極扶持發展的意愿,一方面,從擔保服務可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推動民營經濟更好發展的角度看,其效益具有廣泛性和整體性,由政府來主導推動應該“名正言順”。另一方面,在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下,私營企業在市場經濟中自主活動與經營,成為民間商會“自主性”的基礎與根源。正是這種“自主性”,也使民問商會成為我國政府職能轉變中一支重要而獨特的“外推力”。
商會作為民間的中介組織,在區域經濟的發展中越來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區域經濟的發展需要協調、平衡和協作,這些往往是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所難以做到的。而作為民間商會在這一點上,卻能以其獨有的職能和優勢,以市場的需求為導向,憑借著自發的組織形態和自主的管理模式,根據需要進行區域間的合作和聯合,最大化地發揮經濟聯合體和合作實體的優勢,使區域和地方經濟得以健康發展。因而,在現階段,民間商會發揮的積極作用得到了越來越多地方政府的重視。2004年溫州市政府專門出臺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財政扶持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每年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扶持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發展。政府通過扶持擔保公司的業務運作,可以向眾多需要政府支持的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實際上發揮了間接補貼的功用。這樣既避免政府直接介入專業性很強的經營性運作,使政府保持超然的姿態,又使政府有限的財力資源投放影響面擴大到整個轄區企業,而不是僅僅局限于幾個常來常往的關系企業。通過民間商會的擔保運作,可以積極而有效地利用當地金融資源,起到“四兩撥千斤”的效果,既有利在外的溫州民營資本做大做強,又可以有效弱化溫州資金持續外流的原動力。
當前我國金融改革十分突出的一點就是更加注重金融資源向均衡化方向發展,著力解決融資結構性矛盾。改革開放以來,由于結構性失衡而導致的弱勢領域發展緩慢問題日益凸顯。根據“木桶原理”,弱勢領域的發展滯后將直接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而其效益低、融資難、保障不完善的特點決定了單靠其自身發展和有限的財政支持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此,加強對弱勢領域的金融支持如發展小企業貸款等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重視和關注。銀監會于2007年頒布了《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以放寬擔保條件為突破點,加快小企業授信業務創新,以保證小企業有良好的生存空間和發展環境,這為民間商會融資擔保業務發展提供了有利的金融政策環境。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改革不斷深入,高度集中壟斷的銀行業正逐步向民營資本開放,通過積極促進股份制或互助合作制民營銀行以及地方民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的建立與發展,開辟民營經濟融資的新渠道,從而為盡可能多的民營企業融資服務。這使得多年與銀行打交道、又飽受融資難問題困擾的民營企業家產生強烈的愿望和沖動,他們想方設法進軍金融及相關行業,熟悉金融業務,為以后大的發展做好準備。而擔保業不屬于金融管制范圍,門檻比較低,操作相對比較容易,成為現階段溫州商會嘗試和實踐的主要方式和途徑。
民間商會融資擔保實踐的主要特點及面臨困難
我們以昆山溫州商會作為對象,通過調查發現,當前異地溫州商會融資擔保業務發展特點可以總結為一下幾點。
1、注冊資金以商會會長出資為主。如昆山浙商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金1億元為昆山溫州商會會長旗下的企業獨家出資設立。
2、擔保對象、資金用途比較固定。昆山商會擔保公司并沒有進行商業化運作,不以利潤最大化為目的,所擔保的貸款對象基本上是商會會員或當地經商的溫州人,主要用于急需小額資金周轉比如進貨或擴大生產等。
3、擔保業務規模不大,擔保貸款以小額為主。截至2008年4月,昆山浙商擔保公司運作的擔保貸款總額為6600萬元,客戶僅28戶,其中企業5戶,個人23戶,最大一筆達到1500萬元,其余大多為50萬元上下的小額貸款。
4、機構運作相對比較規范。公司由當地金融界知名的資深專家負責,經營管理與風險管理崗位均由具有多年金融行業從業經驗的專業人員擔綱。
5、業務收入偏低。目前,昆山商會擔保公司收取的擔保費原則上是1-2%,昆山浙商擔保公司2007年業務收入為56萬元。
而目前,民間商會擔保運作發展中面臨的主要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1、缺乏銀行認可度。擔保機構開展業務離不開銀行配合支持,但出于各種因素擔保機構又難以真正獲得大多數銀行的認可,包括其實力、風險評估、管理能力及其推薦的企業,使得擔保機構業務受限而難以生存。
2、自身定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發展空間。目前,商會擔保公司定位在純服務性質,主要對會員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從現實情況看,溫州在外企業和商人很多,但參加商會的并不多,特別是那些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而他們恰恰是最需要得到融資擔保服務的。毫無疑問,對于一個企業發展來說,最需要得到幫助的時候是它開始達到一定規模、而又未成為實力雄厚的大企業的時候。
3、收益與風險不對等。從昆山商會擔保公司運作的實際情況看,經營規模小,收取費率低,處于保本經營甚至虧損狀態。另一方面,目前的擔保機構尚未健全完善必要的風險補償機制,又缺乏統一有效的外部業務監管,在資本金非常有限的前提下,防范風險的任務相當艱巨。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沒有直接的商業利益往往就沒有發展的可持續性。
4、程序復雜化制約客戶融資擔保需求。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特點往往比較急,可以付出高的成本代價,但不能拖拉。盡管對于惠及會員的商會擔保公司來說,在發放貸款的程序上,商會擔保公司的操作程序和專業的擔保公司沒有兩樣,但由于銀行不認可擔保公司,對擔保公司擔保的貸款條件執行比較嚴,基本與抵押貸款條件一樣,所以并沒有減少貸款程序,需要較長時間,因此對當地溫商一般缺少吸引力,程序復雜化使溫商不愿進入,使得擔保公司服務處于一個比較尷尬的位置。
5、商會自身發展有待完善。由于商會管理未實現職業化,對骨干的副會長以上單位而言,日常活動的經費支付主要來自他們的年費,商會的政策利益也主要由他們分享,往往形成會長、秘書長來自同一個企業或者由會長企業進行聘請,最終把商會搞成“一言堂”,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其他會員的積極性。
民間商會融資擔保路徑選擇及其理由
從總體上看來,信用擔保業在我國仍處于起步階段,一方面是自身業務發展的不規范而使行業整體陷入危機,另一方面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仍在加劇,擔保發揮的作用非常有限,因此,我國信用擔保業整體發展亟需尋找新的出路。那么,在組建與發揮擔保公司作用的過程中,民間商會應該扮演什么樣的角色呢?研究發現,互助聯保組織具有將信息不對稱風險內部化和低成本、穩定運作的比較優勢,應該成為我國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基礎,而且低層級的中小企業更適合建立互助性信用擔保。
顯然,大多中小企業所需的融資擔保服務是一種“俱樂部”產品,利用民間商會作為融資擔保中介,組織會員企業進行互助聯保,具有一種天然的運作優勢,能夠促進達到最優的資源配置效果。因此,民間商會毫無疑問應該是提供“俱樂部”產品的最適當組織,這對明顯具有地緣文化特征的異地溫州商會來說更是如此。
基于以上認識,要想發揮民間商會信息優勢,必須改進完善現有運作模式。可行的發展路徑和模式是建立完善由商會會長或副會長企業牽頭,會員企業共同出資、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中小企業互助擔保機構。
一是中小企業互助擔保可以促使單個分散的個體在信用上實現自我增強和自我升級。在民間商會的互助聯保組織下,企業之間組成了信用聯合體,從而形成商會企業整體信用優勢,方便與銀行信貸制度要求進行有效對接,有利于緩解不同單個會員企業發展中面臨的資金約束,達到改善信貸資源投入效率的效果。
二是中小企業互助擔保可以建立穩定的共同基金補充機制,有利于擔保公司的可持續發展。通過開展中小企業互助擔保,由會員入股或集資的形式集合成較大規模的共同擔保基金,從而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更為商會會員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同時,中小企業互助擔保不以贏利為目的,取得利潤也用于擔保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三是中小企業互助擔保可以推行風險共擔機制,有效防范信貸風險。可以采取風險基金、企業互保、資產抵押等多種形式反擔保,借助企業之間的相互監督機制和商會企業內部信譽傳導及懲戒渠道,以及資產交易在行業內部最大程度變現等運作優勢,使得主要風險由互助擔保機構各成員共同承擔,達到分散擔保風險的目的。
四是中小企業互助擔保可以完善信用擔保發展體系,有利于商會自身的發展和壯大。在商業化擔保機構發展面臨危機亟需尋找新的出路的背景下,中小企業互助擔保機構的發展尤為必要。它不僅可以擴大擔保服務的覆蓋面,使擔保機構發展多元化并呈現不同的市場細分,促進提高擔保機構服務效率;而且可以增進民間商會會員企業之間的凝聚力,反過來促進民間商會自身的發展和壯大。
大部分在外溫商面臨的融資環境與溫州相比存在明顯差異,特別在信貸制度、信用文化、民間金融、政府干預等多個方面。充分利用民間商會的信息優勢,由民間商會牽頭成立中小企業互助擔保公司并運作發展,不僅可以提高中小企業的信用程度,有效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并加強在外企業及當地銀行的深度聯系和業務合作,改善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的關系,提高銀行信貸投放效率;同時也有利于進一步促進擔保市場的多元化,推動我國信用制度的改革和發展。由民間商會牽頭組建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是一種融資模式創新,具體效應需要進一步通過實踐來驗證。從長遠發展來看,還需要民間商會自身、政府及有關部門、金融機構乃至整個擔保行業發展長效機制的進一步健全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