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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商會推進經濟發展

  • 責任編輯:cbmag 2010-05-11 08:00:00
  • 日本經濟迅速發展 商會作用不可替代?
      具有日本獨特風格的中間型商會體系
      日本成立商會的歷史很悠久,明治11年(1878年),日本相繼成立了東京商工會議所、大阪商工會議所、神戶商工會議所。明治25年 (1892年),成立了日本商業會議所聯合會。為了加強對商業會議所的管理,規范商業會議所的組織和行為,政府于1902年7月頒布實施了《商業會議所法》。1922年6月,日本商業會議所改組為日本商工會議所聯合會。為了適應這期間商工會議所的發展,1928年又頒布了新的《商工會議所法》。
      到了1943年,為了適應日本發動侵略戰爭的需要,又施行了《商工經濟會法》,該法規定所有工商業者都必須加入商工會議所,以利于軍國政府加強對整個經濟的控制。二次大戰后,1950年5月,政府廢除了《商工經濟會法》,頒布了《(社團法人)商工會議所法》,現行的日本《商工會議所法》是 1953年10月頒布施行的。
      日本作為發達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國家,商會等經濟團體也是比較發達的。日本的商會等各種經濟團體,對日本戰后的經濟迅速發展,起到了其他機構所無法替代的作用。日本商會等經濟團體的發展過程中,既借鑒了西歐大陸型商會的功能作用,也廣泛吸收了英美型商會的特點,形成了日本獨特的中間型商會體系,實行自由入會原則同英美商會相似,政府監管則多于美英商會接近大陸商會,政企之間合作也比較美英更為密切。
      日本經濟團體商會分為綜合性的和專業性的,綜合性的以全國或地區經濟發展為目標,并由全國或地區的工商業者自愿組成的團體,如日本商工會議所、經團聯、日經聯、同友會、全國商工會聯合會、全國中小企業團體中央會。專業性商會即行業協會類經濟團體,以促進本行業協作發展和技術進步為目標,并由本行業的商工業者自愿組成的團體,如全國銀行協會聯合會、日本證券業協會、日本砌工業會、日本產業機械工業會、日本鋼鐵聯盟、日本電子工業會、日本化學工業協會等等。
      日本的社團組織特別是經濟類的中介組織,在其設立、開展各項活動的過程中,一方面要依據相應的法律(法人組織)、章程及有關規定,另一方面還要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引導,例如,日本通商產業省聯系的商會、行業協會等就有一千兩百多個,以保證這些組織的活動與政府的政策目標協調。
      
    日本財界四大團體
      日本的經濟團體雖然很多,但各種團體之間分工有序、職責明確、相互協調、共同發展。綜合性經濟團體組織的任務目標,是協調地區或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日本經團聯、日經聯、同友會、商工會議所,被人們稱之為“日本財界四大團體”,在發展中逐步形成了相對突出的地位,對于發展日本工商業、促進經濟繁榮,增進國際間交流合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日本經團聯成立于1945年9月18日,在日本政界、財界享有很大的影響力。它的前身是由當時的四個主要經濟團體(日本經濟聯盟會、重要產業協議會、日本商工經濟會、商工組合中央會)發起成立的經濟團體委員會。1946年8月16日,該委員會依據民法改建為社團法人性質的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經團聯的會員主要為大公司和行業協會,同政府通產省保持密切的聯系,但通常討論的議題不是政府管制,而是如何促進經濟發展。經團聯廣泛了解企業界的意見情況,同政府就重大政策進行密切磋商。
      經團聯的領導機構選舉產生,設會長、副會長等職務,均為著名大企業的董事長或社長。經團聯負責研究稅收、貿易摩擦等政策問題。經團聯沒有權力對企業會員發號施令,而是通過提供進行公共討論的場所,來協調企業間與行業間的利益關系,自行協商無法解決的問題才向政府反映。經團聯還關心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問題,在戰后日本經濟增長、產業振興和擴大出口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對日本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有著重要影響。
      日本同友會成立于1946年,是一個以企業家為會員對象的社團法人性質的組織。同友會的主要活動是研究重大經濟問題,如發展教育、企業社會責任、城市開發與國內外的專家學者和經濟團體交流,與政黨、政府及有關機構對話,并提出建議和意見,在戰后日本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具有廣泛影響力,因而被譽為日本財界的“建議機構”。
      日經聯成立于1948年4月12日,重要活動是調研勞動、經濟及社會方面的問題,就勞動經濟、勞動法制、勞資談判等,向政府及有關黨派提出意見和建議,與勞動大臣舉行勞資問題的懇談會,每年提交一份 《勞動問題研究委員會報告》,開展人才教育與培訓,出版日經聯時報、經營者月刊和其他刊物。日經聯作為企業資方代表,能促進改善勞資關系、解決勞資糾紛,在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日本商工會議所屬于綜合性商會組織,是依據1953年日本的《商工會議所法》設立的特別認可法人組織。該組織的性質、職能、組織機構和事業活動,均由商工會議所法作出規定。日本商工會議所的會員以各城市商工會議所為團體會員,因而它帶有聯合會的性質。各城市的商工會議所是以促進地區經濟發展為宗旨,以中小企業和行業協會或同業組合為基本會員的。
      盡管日本商工會議所的領導人一般由大企業的代表擔任,但是,它與經團聯有著顯著的不同,后者會員來自大公司和行業協會,前者會員的98% 來自中小企業,因此,它承擔著協調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的關系,扶持眾多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職責,還配合政府扶植中小企業的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相應的措施。
        日本的商工會議所通過所開展的以下事業活動,來完成相應的任務與職責。
      建議咨詢。向中央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國會等,就有關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小企業發展對策、地方振興對策、景氣對策、稅制改革、金融對策、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
      產業振興。針對經濟不景氣和產業結構調整后所存在的問題,幫助從業人員和企業進行調整和轉型。
      技能鑒定。商工會議所在全國定期舉行珠算、簿記、英文打字、商業英語、文字處理、推銷等技能資格的考試,幫助企業人員提高專業技能。
      地域振興。重點研究地區中小企業、產業及經濟的開發,參與商店街的開發及地區發展的規劃。
      信息溝通。設置不同內容的信息庫,推進情報信息化,為會員及企業提供信息服務;定期發布商工會議所工作動態和有關經貿信息,創辦刊物。
      培訓人才。通過開辦各種培訓班、建立培訓中心等形式,為企業培訓各類專門人才。
      出具證明。負責出具產品原產地證等商業證明。
      公益活動。為促進會員、地方社區之間的交流,舉辦多種形式的講座、講演會、青年會、婦女會及地方性公益宣傳活動等。
      國際交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雙邊或多邊國際性會議及國際研討會;派遣或接待經貿代表團;加強與國外商會的交流與合作;在海外設立日本商工會議所的派出機構;推動中小企業走向國際市場。
      扶持中小企業。日本的中小企業居多,占日本企業總數的99%,從業人員占全部從業人員的80%以上。各地商工會議所普遍設立“中小企業相談所”,配備了專職的管理人員,就如何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等,向中小企業提出意見和咨詢建議。1978年,日本議會通過了向困難中小企業提供援助法案,政府成立了相應的政策性金融公司,但是,由于金融機構難以了解眾多中小企業情況,就委托各地商工會議所審核貸款申請,在特定條件和金額限制內,經過各地商工會議所的審核和推薦,困難中小企業能夠從政府金融機構中獲得無抵押擔保低息貸款。各地商工會議所還向眾多中小企業,提供如何防止經營不善導致破產的咨詢。大多數商工會議所為防止企業破產而設立了特別咨詢辦公室,向那些瀕于破產的中小企業提供具體的指導和建議,對有可能重組的企業,提出避免破產的方法和途徑,對于沒有希望挽救的企業,提供妥善處理的意見。
      商工會議所經費來源包括會費、事業收入、政府資助、其他收入。會費的標準主要是依據會員企業的營業額和從業人數確定,其標準由通產省制定。事業收入一般包括技能鑒定收入、會館出租收入、信息咨詢和有關服務收入等。政府也向商工會議所提供一定資助,如扶持中小企業的活動費用、委托補助金等。會費收入、事業收入、政府資助在其全部經費中約各占50%、20%、30%。  
      日本的商工會議所有比較充分的活動自由,但政府對商工會議所保持監督與管理。按照日本商工會議所法的規定,商工會議所的新設、搬遷、解散、清算完結等,須依政府政令規定進行登記,商工會議所的組織和事業活動,應接受通產省的聯系與指導。
      
    日本經濟創造的奇跡應歸功于商會
      日本的各種行業協會屬于專業性商會,還可細分為大行業協會和小行業協會,前者如電子行業協會、計算機行業協會,后者如電線電纜行業協會、測量儀表行業協會。經團聯的成員都是大行業協會,日本電子行業協會就是其中之一,代表整個電子行業的制造商利益,負責協調電子行業的內外部關系。日本電子行業協會成立于50年代,分別為家用電器、工業儀器、電子元件等制造商。電子行業協會的組織分為五個部,還圍繞著行業面臨的共同問題,組成了上百個專門委員會,組織會員進行廣泛的討論磋商,從而有助于消除利益矛盾糾紛,就行業技術規格、政策法規問題,相互妥協達成行業成員的共同立場。該行業協會還負責收集統計信息,對行業關心問題組織調查研究,還提供技術培訓和組織展覽會等服務。
      電線電纜行業協會屬于小行業協會,協會成員主要由中小生產企業組成,產品主要銷售給電子行業協會的大企業。測量儀表行業協會成立于50年代。辦公自動化行業協會、通信器材行業協會都屬于服務中小企業的小行業協會。這些協會的事務工作相當繁忙,一年通常組織六百多次會議,議題如標準化、公共關系等,如果會員們達成了意見一致,協會就同政府部門進行交涉。會員一般不同政府直接打交道,而是通過協會同政府進行溝通。這種做法能大大減少了摩擦糾紛,加強政企之間的合作提高效率,顯著不同于美國的幕后游說方式,能避免特殊利益集團之間爭吵不休,政府難以判斷耽誤制訂有效的政策。
      美國的著名管理學教授威廉·歐奇,曾提出過引起廣泛關注的Z理論,他指出人們研究日本的經濟奇跡時,往往將成功歸于政府干預與產業政策,而忽視了日本商會發揮的重要作用。威廉·歐奇提出了M型社會理論,認為日本政府與企業形成密切合作,原因并不是通產省擁有巨大的權力,而是日本商會借助傳統文化的優勢,形成了政府與企業溝通的高效渠道,仿佛像潤滑劑促進了矛盾糾紛的解決,能就重大經濟發展問題達成意見統一。
      威廉·歐奇提出的M型社會理論,借鑒了現代管理學的M型企業理論。美國著名管理學家錢德勒,還有著名組織經濟學家威廉姆森,通過對美國企業演化歷史的實際考察,認為采取M型組織結構的大企業,往往具有出色的業績和競爭能力,其原因在于通過組織制度的創新,一方面將市場競爭引入組織內部,充分調動了基層的積極性和首創性,一方面保持了整體的合作凝聚力,制訂重大戰略決策的協調能力。
      威廉·歐奇認為,日本戰后出現高速經濟增長的原因,在于日本企業、商會和政府一起,共同形成了獨特的M型社會。威廉·歐奇所著的《M型社會》一書中,談到他對日本通產省的實際考察,通產省為促進政企業之間的溝通合作,成立了38個專門審議委員會,更準確地說是產業問題的研討論壇,反映企業意見,向政府部門提供咨詢。有的審議委員會是按行業劃分,如紡織行業審議委員會、化工行業審議委員會、電子機械委員會等,有的審議委員會則是按專題劃分,如工業結構審議委員會、工業技術審議委員會、進出口審議委員會等。
      工業結構審議委員會的歷史悠久,早在日本工業化的初期就被設立,一直是具有很大影響的審議委員會。工業結構審議委員會有82名成員,其中28名是商會、行業協會的代表,20名是代表所在行業的大公司總裁,兩名來自日本的綜合商社,三名來自相關的政府下屬機構,一名來自商業銀行,11名是專家學者或大學教授或其他代表工會、消費者等團體。審議委員不是名譽虛職,需花費很多時間精力。
      審議委員一般任期為兩年,通常可連任幾期,甚至長達十多年。審議委員每月須參加三、四次會議,每次會議一般需要三、四個小時。會議一般有20—40名委員參加。來自不同行業的代表,在會議上可充分發表意見,促使通產省了解利益矛盾沖突,以及不同的看法和立場觀點,然后綜合各方面意見制訂政策。
      委員代表參加通產省會議之前,一般先在商會或本行業協會中,征求匯集企業成員的意見,這樣通過充分的討論和協調磋商,有利于就各種問題達成意見一致,向政府反映更為成熟的綜合意見,促進政府更為全面了解實際情況,從而更好兼顧各行業的實際利益,制訂出能獲得各行業擁護的政策,實施中獲得各行業的支持合作。即使某些行業或企業的利益暫時沒有獲得照顧甚至被犧牲,他們也知道所作出的妥協讓步將會被政府和商會記得并考慮,而且恰當時機會作出報答補償。
      例如,通產省在商會和企業的默許下,制訂產業政策運用有限的財力,優先扶植了某些行業和某些企業,待政策取得效果并且時機成熟后,也會照顧那些為促進整體利益,顧全大局作出讓步的行業和企業,這樣推動了國民經濟的順利發展,所有行業和企業都會獲得實惠。威廉·歐奇認為,日本實施產業政策成功的奧妙,并不是通產省擁有的多大的權力,而是政府部門、商會和企業一起,能夠相互溝通合作達成意見統一,從而形成高效運轉的M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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