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組織不能只幫商人多掙錢
文/張弓驚
政府組織、企業(盈利組織)、社會組織(NPO、NGO或公益組織),就像一個桌子的三條腿,缺一個都會影響到社會穩定。在計劃經濟中,我國沒有意識到社會組織的作用,也就不太重視社會組織的發展。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各級政府才逐漸認識到社會組織的價值,特別是汶川地震后,社會組織在抗震救災中的作用空前凸顯。有些急難事件,民間組織出面能夠做好的事情,政府出面就可能做不好甚至出問題。因為民眾對政府的要求是絕對公平,對于民間組織的要求是大致公平、急難先行。
我參加過國家減災中心和聯合國發展計劃署在5·12一周年召開的一個研討會,總結我國在抗震救災中經驗教訓的時候,不僅是國際觀察者,包括我國的官員,都一直認為:我國在汶川地震中表現是非常棒的,各方面的“預案”都非常完備,唯一的不足、遺憾或者“教訓”是,對于民間組織在應付急難事件中的作用沒有充分估計到,“預案”不足。
嚴格來講,商會應該是非盈利組織(NPO)或者非政府組織(NGO)的范疇,也就是公益組織(或者民間組織、社會組織)的范疇。作為公益組織的觀察者,我知道,我國公益組織的研究者對于商會這種特殊形態的公益組織的研究走在了實踐的后面。正是有汶川地震的經驗和教訓,我國開始重視社會組織的發展。實際上,在我看來,作為真正意義上的社會組織,無論從運作的成熟度上,還是所起到的真正“社會組織”的作用上,商會組織都是走在前面的。在我國逐漸重視社會組織發展大形式下,商會組織應該會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現在,深圳已經放開了慈善類社團、經濟類社團、環保類社團的登記,不再需要主管機構,直接到民政部門登記就行。這是一種大趨勢,也是我國民間組織管理方面的一個信號。對于商會,是一個機會,也是一個挑戰。以前,因為有政府的支持或者其他方面的準入門檻,已經成立的商會在各方面有一定的優勢。如果真的放開,就可能會面對競爭。像香港,有中華商會、中華總商會……等等,商會林立,哪家做的好,哪家能夠真正為會員做實事,會員就會到哪家去。當然,從我國的發展模式看,我們的民間組織不會一下子放開,可能對于重復設置的民間組織還會在登記上有一定限制。但是,各類商會組織對于新形勢應該有一定的緊迫感。
對于商會的發展,從旁觀者的角度,我從三個方面談談我的看法:
1、商會的基金會化。很多人曾提到過商會的“產業化”問題,實際上,我理解他們想說的是“商會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商會應該收一定的會員費,但是,簡單的一點會員費的收入,可能難以支撐商會做一些大型的,有利于會員發展的事情,也難以真正把商會組織做大做強。還有,因為商會的會員全部是商人,大家基本都會用“商業”的思維去思考問題乃至指導商會的發展。據我了解,有些商會實際上已經這么做了。當然,關于“產業化”問題面對的時候需要冷靜,我認為這種態度是合適的,因為商會畢竟是民間組織,社會組織,或者叫“非盈利組織”。
要實現商會組織的“可持續發展”,商會要做的是“基金會”化,而不是“產業化”。產業化是針對盈利組織說的,經營,是為了股東利益最大化。基金會是在民政部門登記的一種民間財團,他的主要人物是從事“社會公益”工作,可以通過委托理財、投資參股等方式保值增值,但是,所得收益股東不能分紅,只能用于自身事業的發展。商會做基金會,因為有豐富的商人資源和商業智慧,是最容易成功的。
希望以商業的方式“可持續發展”,做“基金會”,也解決了商會“產業化”后管理的難題。首先,因為不用給股東分紅,只有理事會對一些重大事件協商,這樣就不會因為權利分配問題在商會內部產生分歧;其次,國家對于“基金會”有嚴格的審計、披露制度,類似上市公司,對于每年用于管理費用的成本等等,都有嚴格的規定,只要嚴格依法辦事,實際上也能夠解決商會會員對于資金使用情況的懷疑。當然,商會“基金會”化,需要一系列的設計,比如怎么把目前商會的一些事情“項目化”,加強其“公益”的成分等等,都是比較專業的,需要熟悉這方面的機構進行設計。
2、商會的軟實力。商會幫助會員解決一些生意上的事情,幫助他們生意做得更好,這當然是好事情。在我看來,長遠發展,商會還需要在軟的方面為會員做一些事情。幫助商人掙錢很重要,幫助商人更好的生活、有品味的生活可能更加重要。很多商人,生活實際上很辛苦,內心甚至可以說很空虛,他們需要關懷,需要提升。如果這些問題不解決,掙的錢越多,可能越危險。只有解決了商人們的追求問題,才能解決他們的基業長青問題。
前段時間,夠優機構協同《中國商人》雜志發布“中國仁富榜”,就是希望從“使命”方面探討商人的基業長青的密碼?!吨袊倘恕纷龅摹爸袊倘朔缸飯蟾妗保笥浭俏覍懙?。我在想:在一個制度不健全的社會,對于商人的誘惑是非常多的,如何才能更安全?就是要有一個嚴格的自律。商會,可以做一些這方面的事情,讓我們的商人,生活的更瀟灑、更自由、更受人尊重。多少年市場經濟了,為什么我們還在仇富?社會貧富不均的原因可能是主要的,但是,商人和商人組織,對于商人形象方面研究和提升不夠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我們是社會組織,社會組織的使命畢竟不是幫助商人掙多少錢,而是要幫助商人更好的生活,讓我們生存的這個社會更美好。實際上,社會更好更和諧了,每個商人都會受益。
3、商會的專業化管理。商會做很多活動,也有個專業化的問題。商會的具體情況我了解不多,但是我接觸的很多民間組織,很多事情都自己做,不太跟外面合作,這是不對的。我想,商會有商業的基因,這方面應該好一些,但是,商會要多和外面的專業的機構合作,比如和專業的公關公司合作,每年舉行一些活動,提升商會的影響力和形象。像聯想的公益創投計劃,影響力很大,大家都以為他們花了不少錢,實際上,據我了解,聯想在這方面投入的現金只是數以百萬計。這就是專業團隊的力量。還有會務公司、展覽公司乃至旅行社等等,不一定都是自己去做,要多和社會上一些專業公司合作,這樣才能讓商會的秘書長從繁雜的事物中解脫出來,專心思考商會一些大的方向和未來,把商會工作做的更好,讓商會更有競爭力。
國外一些大的社會組織,甚至會邀請大型咨詢公司做專業的發展咨詢,花錢了,但是組織的競爭力、影響力更大了,事半功倍。國內的一些公益組織,他們有些也聘請了專業的品牌管理公司管理他們的品牌,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但是,他們不愿意多說,好像社會組織聘請這些“外腦”很丟人。其實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商會有商業的基因,這方面,應該給其他社會組織做一個好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