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董事長兼總經理
美國首富埃隆·馬斯克,是個天才型的企業家。我讀過他的傳記,我們兩人的生活軌跡截然不同:我讀了4年小學,之后做了17年農民,經歷相對簡單;而馬斯克24歲時已是斯坦福大學博士生,雖然他博士沒讀完就下海了,去追求自己的理想。這種人生選擇,讓兩個人在社會評價上不能比擬。
然而,同樣是首富,對社會所應盡的責任是可以比較的。財富本身帶有社會責任,而回報的方式多種多樣。馬斯克通過突破科技的邊界來推動社會進步,相比之下,我更多地思考如何為農民謀福利,在我能力范圍內為他們做點實事。雖然我無法與馬斯克相提并論,但作為中國企業家,我有自己的自豪感,因為我解決了美國人沒有解決的問題,比如保障農民的穩定收益。
關于首富的財富責任,我認為它應包含明確且可行的利他主義行動。評價“富”時,應考慮其社會價值和善意成分,引導、鼓勵和褒獎其成為一種積極的社會力量。
我對自己的結局非常有信心。第一,我白手起家,每一塊錢都是干凈的;第二,我照章納稅;第三,我對上下游供應商負責;第四,我注重員工的福利。當然,我仍有提升的空間,但就目前的水平而言,我對自己是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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