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灝中山市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當前國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政策目的與股權激勵目標不一致。根據部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的運行狀況以及實際調查發現,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目標與股權激勵稅收政策目的不一致的問題,這就造成國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稅收政策的落實受到影響。國家的稅收政策應遵循公平原則以及效率原則,這樣才能夠保障自身穩定運行。但是,當前股權激勵稅收政策在落實過程中將貫徹公平原則作為側重點,這就會在一定程度上忽視效率原則,因而會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目標與稅收政策設計目的不一致的問題。當上市公司為職工提供股票期權時,職工就需要繳納工資薪金所得稅。然而,職工并沒有通過股權激勵制度獲得物質收益,導致其負稅能力沒有實現相應的增長。
股票期權計劃分類不夠合理。上市公司通常會對本公司的股票期權進行分類,主要為激勵性以及規范性兩種。其中,激勵性股票期權會考慮已經存在的股權激勵管理制度中規定的行權價格以及行權條件,也會綜合行權前的等待期限以及行權后的持股時長;規范性股票期權則需要考量股權期權激勵方案的合規性以及相關程序的合法性。但是,我國當前的股票期權類型不能夠根據法律法規進行更為嚴格的劃分,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權分為可公開交易以及不可公開交易兩種類型,二者沒有過多差異,僅在稅收待遇上有所區別。隨著時間的推移,上市公司會將股權激勵的角度從“是否優惠”轉變為“是否合法”,更是會模糊了股權激勵稅收政策的導向。
容易被授權日以及行權日制約??晒_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期權,應在授權環節以及轉讓環節完成稅款征收;不可公開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期權,應在行權環節以及轉讓環節完成稅款征收。在授權日以及行權日納稅,上市公司就需要承擔一定的財務壓力,且作為股權激勵對象的職工也會承擔較大的財務壓力。該行為可能會限制股權激勵制度發揮自身的作用,并且會加重部分上市公司內部高管的機會主義傾向。前者會使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因無法支付大量資金放棄行權,導致股權激勵效果難以達到預期;后者則會導致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利用職務之便操縱股價,破壞市場規則。
優惠力度不足。在我國,針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稅收政策能夠為其提供一定的優惠。例如,在管理股票期權時,該稅收政策能夠作用于職工行權以及行權日所在月份的相應工資薪金,可以降低稅率。但是,該政策沒有為股權激勵提供更大的優惠力度、更明確的優惠條款,導致股權激勵制度的落實效果大打折扣。引發這一問題的原因在于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制度設計,極大地參考了美國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相較于我國,美國的稅法以及相關政策沒有對非激勵型股票期權進行較多限制,也不會為其提供較多的優惠待遇。
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的股權激勵政策不協調。我國規定,自股票期權行權日起的12個月內,需要繳納相應數額的個人所得稅。這一規定明確了繳納時間,且沒有針對遞延納稅進行更為明確的規定,極易使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失去其原有意義。上市公司在行權日應基于職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相應稅款,遞延納稅需要被歸類在財產轉讓所得這一項目當中,這就使其分別適用于大于3%且小于45%的稅率以及20%的稅率。然而,在應稅所得降低至一定數額時,遞延納稅的數額就會等同于行權日納稅的數額,這非但不會保障遞延納稅的優惠,還有可能加大納稅人的負擔,最終導致相關的股權激勵稅收政策存在協調性不足的問題。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稅收政策的優化策略
堅持效率、公正原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稅收政策應堅持效率與公正并行原則,避免側重其中一方造成政策性失誤。我國有關政府部門應深入研究各國股權激勵稅收政策,并根據國內外經濟形勢以及上市公司運轉狀況制定稅收優惠政策,讓上市公司能夠通過股權激勵激發職工的積極性。統一稅收政策目標以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目標,使二者能夠保持一致,再統一上市公司內部的個體利益以及集體利益,進而助力上市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科學劃分股票期權類別。上市公司以及相關政府部門應深入研究各國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相關政策以及股票期權分類依據,以便設置更符合時代發展趨勢的股票期權類型。同時,也需要保障不同類型的股票期權能夠享有完善的稅收政策,讓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稅收政策能夠更大限度地發揮其導向作用。可以從激勵對象、持股期限、行權價格、期權價值總額、期權行使年限等方面入手,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標準作出明確規定。
合理設定納稅義務的履行時間。股票期權所得稅納稅的時間點與股權激勵的效果有密不可分的關系,這就需要合理設定納稅義務的履行時間。當上市公司職工可支配收入沒有發生變化時,就無須繳納額外的稅款。另外,也需要防范稅收規避的行為,將課稅時點與稅收征納管理工作相結合,能夠有效優化稅收征管工作的實際成本,緩解征稅方以及納稅方之間的矛盾。相關部門應根據上市公司的發展現狀以及市場經濟狀況,完善股票期權遞延納稅制度,確保政策能對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制度有完善作用。
進一步完善稅收優惠政策。落實股權激勵制度后,上市公司管理層需要及時引導職工完成行權認股相關工作,讓職工的個人利益與上市公司的整體利益形成有機結合。職工的持股時間越長,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效果也就越明顯。此時,相關部門需要充分考慮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成本以及收益。當降低繼續持有行權認購股票的相關稅收利率,上市公司的職工就可以通過股權激勵獲得更多的收益,進而能夠積極主動地延長持股時間??梢灾贫ü蓹嗉钚袡嗨霉善鞭D讓收益的層次化稅收機制,更進一步地強化稅收政策的導向作用。
上市公司只有明確股權激勵制度的內涵價值以及相關稅收制度的主要內容,才能夠根據當前的經濟形勢以及公司的發展現狀制定更具創新性的股權激勵制度,且能夠在股票期權稅收制度的指導下逐步形成獨具特色的發展體系。同時,相關部門也需要在優化稅收政策目標的同時,明確具體的政策方向,從而增強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稅收政策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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