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兆強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其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如果國有企業仍保持傳統的發展模式,將難以順應時代潮流。金融作為國有企業改革改制的重要突破口,國有企業需要對其進行充分利用,從而助力改革改制。
新形勢下國企改革的政策導向
國企改革的政策背景。自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以來,我國開始重視國有企業的深化改革。在此背景下,政府有關部門審議了與國企改革相關的文件,針對當下國有企業的實際情況,提出了國企改革的創新路徑與觀點。國有企業需堅持黨中央的領導,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優勢,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而有效促進我國國有企業改革改制。
國企改革的主要導向。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國資委實施了“四項試點”改革,并將其作為國有企業改革主要方向。第一項主要將開發投資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共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第二項主要在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建筑材料集團等公司中,實施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第三項主要在新興際華集團有限公司、節能環保集團等公司中開展高級管理人員選聘、考核等試點;第四點是在國資委管理主要負責的中央企業中選擇相應的企業開展派駐紀檢組試點。
隨著經濟市場的發展,市場競爭愈演愈烈,使得國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也遭遇了瓶頸,其存在的弊端也逐漸暴露。目前,對于國有企業而言,受體制不完善、技術資金不足等因素的影響,導致自身存在的優勢逐漸消失,進一步降低了國企在市場中的競爭力。
新形勢下金融助力國企改制改革策略
發揮不良資產經營主業優勢,助力國企“三去一降一補”。在經濟社會飛速發展的背景下,國企迎來了全新的發展機遇,但是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例如,產能過剩、資產負債率增加等。針對此種情況,國有企業可充分利用金融管理公司不良資產主業的優勢,借助“三去一降一補”的模式,促進國企改制改革,具體措施如下:
采取不良資產收購+分類處置模式。對于金融資管公司而言,可通過收購國企中的無效資產、關停并轉等方式,將虧損相對較大的國企出清,進而推動產能過剩的產業實現發展。
采取“不良資產收購+并購重組”模式。對于符合國家產業要求,并具有一定發展前景的產業,可向其中引入相應的投資,并將其與資本市場對接。通過此種并購重組的方式,能夠激發企業的生命力,逐漸提升企業的價值。對于部分過剩行業,可通過同類并購的方式,提升行業的集中度。不僅可實現國有企業主輔剝離,而且還可以促進國企去庫存。
采取“不良債權收購+市場化債轉股”模式。對于部分國有企業而言,在商業銀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中存在相應的不良債權,并且在銀行中存在相應的違約債權。通過收購這些不良債權,對其進行市場化與法治化轉股,不僅可有效降低金融體系的風險,而且還可以有效維護市場投資者的權益,同時還能降低國企資產的負債率,對于促進國企改革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充分發揮股權功能制度,促進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對于金融管理公司而言,其不僅具有豐富的經營管理經驗,而且還具備一定的優勢。金融管理公司可以直接參與國企混改中,充分利用自身優勢助力國企發展。目前,最典型的持牌機構就是商業銀行,其在金融體系中具有一定的主導作用。但是,在相關法律的影響下,商業銀行無法持有相應的企業股權,故需將被動持有的部分進行處理,避免資本充足率受到影響,可以采取的方法如下:
采取直接投資的模式。對于部分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經濟發展的國企,其混改主要以引入國有資本為主。此外,在這些國有企業混改過程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通過直接投資的方式參與,投資的資金可以是自有資金,也可以是對外募集的資金,但是在投資過程中需進行相應的結構化設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進行投資后,就會成為相應的股東,因此需要認真履行股東職責,并不斷完善國企法人的治理方式,以此提升國企的管理水平與運營效率。
采取聯合投資的方式。目前,國家在石油、天然氣等領域對非國有資本推出了相應產業政策,不僅為將要轉型升級的項目提供了發展條件,而且還為非國有資本參與混改增加了渠道,如出資入股、收購股權等。對于非國有資本而言,其缺乏相應的經濟支撐,資金實力相對較弱,需募集一定的資金。因此,非國有資本需要充分利用金融管理公司的作用,采用投資人聯合的方式,使非國有資本參與國企混改,隨后再募集相應的資金支持,最終實現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
國企混改中的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在國企混改過程中,可在技術要素、人才資本占比較大的企業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并且規定員工持股需通過增資擴股、出資新設等方式進行。在此種模式下,可將員工利益與公司利益捆綁,進而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但是,此種模式也存在相應的弊端,主要體現在員工資金不足,無法出資購買新增股份。因此,在采用此種模式需從金融管理公司獲取資金支持,并為企業員工開設相應的通道,如提供資管計劃、基金管理等,使其能積極參與國企混改。
發揮境內外全牌照和多平臺優勢,助力國企結構調整與重組。在國企發展過程中,需不斷優化與重組結構。這一做法不僅可以優化國有資本布局,而且還可有效促進國有企業的轉型升級。因此,金融管理公司需借助持牌平臺的作用,促進國企結構的重組與優化,進而實現國有企業轉型,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與大型國有企業合作設立結構調整基金。對于規模較大的企業集團而言,其子公司相對較多,并且管理層級與鏈條相對復雜,產品線與業務板塊的內耗相對較為嚴重。因此,在改革初期需針對這些問題,需要制定相應的解決方案。針對此種情況,金融資產管理企業需一改以往的發展模式,積極與大型國企合作,在企業內部設置相應的結構調整資金,進而有效解決產能過剩的問題,有效推動國有企業轉型升級。
與國有企業合作設立科技創新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或并購重組基金。對國有資本而言,其需在關系國家經濟、具有科技引導力等的產業領域進行布局,進而增強其控制力與影響力。同時,還需增設相應的科技創新投資資金、風險投資資金、并購重組基金。其中,科技創新投資資金用于發展科技產業;風險投資資金用于發展潛力相對較大、成型快以及與國有企業契合度高的企業投資;在此種模式下,主要以獲取關鍵技術以及擴展資源渠道為主,通過獲取技術與資源助力成熟企業發展。
在新形勢下,國有企業面臨著全新的發展機遇與挑戰。因此,我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需抓住此次機遇,充分發揮其在國有企業中的作用,服務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在促進國有企業轉型升級的同時,也有效促進自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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