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內幕交易不得不提到被最高人民法院稱之為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犯罪的典型案例“黃光裕案”。
黃光裕是國美創始人,他曾于2004年、2005年、2008年,三次問鼎“胡潤百富榜”,財富一度達到430億元,2006年還成為福布斯榜內地首富。2008年11月19日,黃光裕因操縱股價罪被調查,同年,國美的銷售額達到1200億,當年阿里的銷售額才30億,劉強東還在為京東突破10億銷售額而奮斗。
2010年8月30日,黃光裕因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同時被判罰金6億元,沒收個人部分財產2億元。2012年5月22日,最高法公布,黃光裕先后兩次進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犯罪,成交額共計14.15億元,賬面收益3.09億余元。
證監會的數據顯示,僅2020年以來,依法啟動操縱市場案件調查90起、內幕交易160起,合計占同期新增案件的52%;做出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案件行政處罰176件,罰沒金額累計超過50億元;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操縱市場犯罪案件線索41起、內幕交易123起,合計占移送案件總數的76%,移送犯罪嫌疑人330名。
案例一:27歲成為任正非接班人卻因內幕交易鋃鐺入獄
曾被冠上“神童”美名的李一男,15歲時就進入華中科技大學少年班,后取得了碩士學位。進入華為工作后,短短四年,他就從一名普通員工坐上了華為公司副總裁、總工程師/中央研究部總裁的位置,彼時他才27歲。就在外界紛紛揣測他將順理成章成為華為總裁任正非的接班人時,李一男卻與任正非產生矛盾,隨后他賭氣離開華為北上創建港灣網絡。但6年后,李一男連同他一度風生水起的港灣被老東家華為收歸囊中。2008年,38歲的李一男再度遠走華為加入百度,成了百度至今最為年輕的CTO,并領導了百度下一代搜索引擎的開發。一年后,他離開百度執掌中國移動12580,再隔一年加入金沙江創投擔任合伙人。離開金沙江后,李一男再度創業,成立牛電科技,涉足環保出行領域,計劃打造一款獨特的電動自行車。
但就在李一男躊躇滿志地發布小牛電動車N1之后的兩天,也就是2015年6月3日,在深圳寶安機場,剛下飛機的李一男被警方帶走,并于7月被檢方批捕,理由是涉嫌內幕交易。
李一男是如何涉案的?2014年4月,深交所的大數據監控平臺發出警報,發現買入華中數控的多個賬戶存在異常,隨即深交所將線索遞給了證監會稽查部門,在排查了十多個賬戶后,證監會調查人員將目光鎖定在了兩個可疑賬戶“劉某”和“蘇某”上。
證監會調查人員發現,這兩個賬戶和同一個人有親屬關系:劉某、蘇某分別是李一男的母親和妹夫,兩個賬戶在4月中旬集中、大量買入華中數控。證監會調查人員多方排查,發現蹊蹺:買入時間點與華中數控籌劃重組事宜吻合。2014年2月中旬該公司與一家標的公司商談資產重組事宜,5月末,公司股票停牌。證監會調查人員發現,在上述賬戶買入股票前,李一男與時任華中數控總裁李曉濤多次聯絡、接觸,李曉濤是李一男的大學校友,兩人曾在華為共事。證監會調查人員初步判斷可疑賬戶存在內幕交易。
李一男在演示他買入情況時解釋道,之所以用妹夫和母親的賬號購買華中數控股票,是因為他“本人行事希望低調”,而外界關于自己的報道很多,華中數控流通盤比較小,他不想名列公司的十大流通股東。他始終不承認是李曉濤泄露了內幕消息。
但據證監會調查人員掌握的信息顯示,內幕信息敏感期內,李一男跟李曉濤頻繁通話。在一個又一個客觀事實和數據面前,李一男明顯不淡定了。在和證監會調查人員兩三次交鋒后,他問了句“如果被認定為內幕交易會怎么樣”,態度也轉變成主動配合提供材料。
2017年1月22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一男內幕交易華中數控股票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李一男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沒收違法所得700余萬元,并處罰金700余萬元。2017年底二審作出駁回李一男上訴,維持原判的決定。
案例二:白手起家80后首富的B面:身家百億仍搞千萬內幕交易
王麒誠身上有很多標簽——“白手起家的80后首富”“中國杰出青年企業家”“胡潤百富中國青年領袖”“學生創業導師”等等。這些或主動經營或客觀形成的光環,構成了他的A面。但是,從漢鼎宇佑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漢鼎宇佑”)對漢鼎宇佑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宇佑傳媒”)的那次重組開始,他又為自己的B面埋下了伏筆,那就是“內幕交易違法者”。
根據2016年胡潤百富榜,王麒誠夫婦以245億元的財富名列第75位,并在同期的《80后白手起家富豪榜》名列第一,彼時,大疆、滴滴、好未來等明星企業創始人都排在其后。
2016年5月9日,漢鼎宇佑宣布因籌劃購買資產重大事項開始停牌。10月19日,在宣布重組并停牌5個月后,漢鼎宇佑發布撤銷重組的公告。對于重組取消的原因,官方說法是無法與宇佑傳媒的“全部股東”就估值等條件達成一致。
在這起重組的背后,是一場正在進行的內幕交易調查。
2016年臨近國慶節前,王麒誠迎來了證監會稽查總隊調查人員。作為上市公司老板,王麒誠在調查組面前表現淡然,侃侃而談。
但當調查人員要求公司提供關于并購重組事項的會議紀要等資料時,王麒誠卻表示沒有會議紀要;當調查人員在辦公室發現會議紀要時,其又拒絕在紀要上蓋章,并謊稱“公司印章丟失”;后經勸說終于同意在會議紀要上蓋章后,其又堅持寫下一句話表示不認可相關會議紀要的內容。
如果王麒誠知道,當時調查組已經確認了他的資金流動和證券操作賬戶,可能他就不會做這些看上去有些幼稚的抵抗了。
早在2016年5月9日漢鼎宇佑宣布籌劃重組停牌時,深交所的異常賬戶篩查就已經開始。所以,當王麒誠見到調查組時,調查組已經掌握了大量“鐵證”——在重組籌劃過程中,王麒誠與商業伙伴楊濤密集聯絡之后,突然向楊濤控制的“倪某元”賬戶轉入1500萬元并全倉買入“漢鼎宇佑”;宇佑傳媒副總經理繆路漫的個人賬戶也在長期空置后突然開始買入“漢鼎宇佑”;另外,漢鼎集團副總經理王智斌的個人賬戶,則在其參與本次資產收購籌劃活動后突然放量買入“漢鼎宇佑”。
調查組已經確認,王麒誠、王智斌、繆路漫均知悉內幕信息內容。剩下的問題是,倪某元賬戶的1500萬內幕交易,到底是算在王麒誠賬上還是楊濤頭上?
當調查人員再次見到王麒誠說出“楊濤”這個名字時,他的態度頓時大變,顯得十分緊張,然后就說要去上洗手間。果然不出所料,王麒誠在往返洗手間期間,讓下屬立即聯系楊濤,幸虧當時提前采取了措施,雙方串供的企圖沒有得逞。
經過調查,王麒誠在2016年4月18日公司停牌前夕,向楊濤銀行賬戶轉入1500萬元,然后楊濤又向妻子賬戶轉入,又從妻子賬戶轉入岳父賬戶,并在當天全部買入了漢鼎宇佑。
根據2016年胡潤富豪榜的數據,王麒誠夫婦二人的財富規模達到245億元。兩人在上市公司漢鼎宇佑合計持股超過55%,另外還持有眾多子公司股權。而1500萬元的內幕交易可能的獲利與其資產規模相比、與其商業榮譽相比,也難以匹敵。
王麒誠內幕交易的動機難以揣測,但其對市場的擾亂后果卻顯而易見。與以往相比,本案有三大特征:一是金額較大,雖然與百億身家相比不多,但與普通內幕交易幾萬元、幾十萬元相比,1500萬元不是小數目;二是實控人“親自”搞內幕交易,一般而言內幕交易案多由外部人員從上市公司高管處獲得信息,進行交易獲利,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自己一邊推重組一邊做內幕交易的情況較為少見;三是爆發窩案,上市公司和標的公司高管,集體進行內幕交易。
根據最終處罰決定書,證監會考慮到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決定對王麒誠等人罰沒合計100余萬元。
案例三:上市公司上演“竊聽風云”董事長親屬內幕交易獲刑
2014年9月28日晚,紹興市上虞區閏土大廈,閏土股份董事長阮加根“因抑郁”從26樓墜樓身亡,時年54歲。在叔叔阮加春短暫代理董事長后,2014年10月,年僅27歲、曾經擔任父親助理的阮靜波出任閏土股份董事長,成為A股最年輕董事長。
2016年,閏土股份迎來創業30周年的日子。同年11月,29歲的阮靜波與公務員出身的茹恒結婚。婚后,茹恒擔任閏土股份董事長助理、閏土子公司浙江閏昌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
故事要從2016年開始講起。故事的主角,一是新郎茹恒的父親、1955年出生的茹振剛;二是新娘阮靜波的小姨、1971年出生的張彩娟。
阮加根去世后,閏土股份利潤連續兩年大降,公司開始考慮并購事宜。2016年10月24日,閏土股份公司發布“公司擬籌劃購買醫藥類資產”的重大事項,擬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萬邦德制藥集團有限公司全部股權,估值50億元。
8月27日,雙方開始接觸,進入內幕消息敏感期。內幕信息知情人共有12人:閏土股份董事長阮靜波、財務總監周成余、董秘劉波平全程知悉,茹恒參與部分談判,張彩娟為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
2016年8月間,張彩娟在同親戚朋友聚會和吃飯的過程中,獲悉“閏土股份”正在找項目準備并購重組,于是從8月29日開始調集資金,利用其控制的“章某”股票賬戶頻繁買入“閏土股份”股票,至10月19日共買入“閏土股份”14.71萬股,合計金額231萬元。后于10月20日賣出2100股,金額33495元。
10月20日下午,張彩娟在其管理的閏土賓館,竊聽到阮靜波與董某、劉波平談論關于公司即將停牌重組的內幕信息,隨即于10月21日上午股票停牌前突擊買入“閏土股份”3.48萬股,并將該內幕信息告知了其妯娌項某。次日上午,項某突擊買入“閏土股份”13.45萬股。
再說茹振剛。2016年9月,張彩娟將其控制的“錢某”“婁某”股票賬戶交給茹振剛操作買賣股票,并口頭承諾如果賺錢會支付傭金。次月,茹振剛利用“李某”融資融券賬戶開始操作買賣股票。
茹振剛使用“茹振剛”等四個賬戶在敏感期內買賣“閏土股份”具體情況如下:
10月18日,茹振剛使用“婁某”賬戶買入11.24萬股,金額176萬元;10月17日、18日使用“錢某”賬戶共買入39萬股,金額612萬元;10月18日、19日使用“茹振剛”賬戶共買入118萬股,金額1860.7萬元,并于10月21日全部賣出上述股票,賣出金額1944.8萬元;10月21日使用“李某”賬戶買入123.31萬股,金額2031萬元。
經中國證監會安徽證監局調查:在閏土股份股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茹振剛利用“婁某”“錢某”“李某”“茹振剛”股票賬戶操作“閏土股份”股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共計凈買入1735446股,合計金額人民幣2819.7萬元,交易行為明顯異常;張彩娟利用“章某”股票賬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凈買入179800股,合計金額人民幣284.5萬元,交易行為明顯異常。
讓兩人意想不到的是,閏土股份并購萬邦德并沒有成功。2017年1月復牌后,股價不漲反跌。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核算認定:茹振剛控制股票賬戶盈利共計116萬元,張彩娟控制股票賬戶虧損4.7萬元。
在獲悉被調查后,2017年11月3日,張彩娟主動投案,被刑事拘留,11月30日被取保候審。2017年11月27日,茹振剛在紹興市火車站廣場被抓,2018年1月3日被逮捕,但拒不認罪,后羈押于深圳市第二看守所。
2019年7月15日,深圳中院一審宣判:茹振剛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張彩娟犯泄露內幕信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茹振剛違法所得人民幣116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認為,張彩娟在本案中未實際獲利,社會危害性較小,且在案發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依法可減輕處罰。鑒于張彩娟認罪、悔罪態度良好,有切實的悔罪表現,因而對其宣告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依法決定對被告人張彩娟宣告緩刑。
賺了116萬,居然要判刑6年,而同伙卻是緩刑。茹振剛不服,向廣東省高院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法院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二審中,茹振剛自愿認罪并出具了認罪書,兼顧考慮其歸案后能穩定供述交易過程,依法可予以從輕處罰。10月21日,廣東省高院宣布:茹振剛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比一審少了一年。
律師解析:
內幕交易罪是證券、期貨金融市場和司法實踐中多發的犯罪,也是我國金融犯罪、經濟犯罪中的一個重要罪名。
《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三款規定,內幕信息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證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七十五條第二款分別列舉了內幕信息的范圍,其中包括:上市公司的經營方針、經營范圍和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從《證券法》對內幕信息的定義來看,內幕信息具有兩個基本特征:一是重要性,該信息公布后會對證券、期貨的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二是秘密性,即這些重要信息為尚未公開的信息。
內幕交易罪屬于情節犯,行為人泄露或者利用內幕信息,實施股票、證券交易非法獲利的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才能構成內幕交易罪。什么是“情節嚴重”?根據2012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七條列舉了“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幾種情節:
一是行為人泄露內幕信息或者利用內幕信息實施股票、證券交易非法獲利的數額標準;二是行為人泄露內幕信息或者利用內幕信息的行為給投資者、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數額標準;三是行為人泄露內幕信息或者利用內幕信息的行為對股票、證券交易市場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行為人的行為造成的危害程度只要符合其中情況之一的,就應當視為泄露或者利用內幕信息非法獲利情節嚴重,構成內幕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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