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黃偉芬 通訊員 尚檢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老生常談的話,想必大家都熟知,但還是有很多人自恃“海量”、自信“車技”、自抱“僥幸”,認為酒后神志清醒、車技出眾,哪那么容易被交警發現,因此頂風作案,最終鋃鐺入獄。
近日,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危險駕駛案,沒有駕照的他,偷偷開走朋友的保時捷出了車禍還想跑。
徐某某,二十歲出頭,一頭黃發、一臂紋身,在酒吧工作的他,酷愛與他人社交,對汽車也頗有研究。
今年5月21日凌晨,徐某某在酒吧宴請朋友唱歌、飲酒,期間因朋友的車子需要挪動,徐某某自告奮勇說要幫忙挪車,因為朋友的車子正是他心儀的保時捷911。
朋友見徐某某已飲酒,走路踉踉蹌蹌,便趕緊叫來保安幫忙。
“行,那我坐副駕駛室……”徐某某執意從副駕駛室上了車。
保安停好車子后,徐某某決定駕車出去兜風,體驗一把開豪車的感覺。
▲被撞出租車(車尾撞擊嚴重)
然而在酒精的催化下,徐某某睡意越來越強,但是終于開上了愛車的他,不斷提速,享受著沉浸式駕駛樂趣。
當車子行駛至杭州市清江路與錢江路交叉路口時,徐某某因操作不當徑直撞上了前面一輛載有乘客的出租車,追尾后,車子繼續撞向前方秋石高架橋的橋墩。
保時捷轎車內的安全氣囊全部彈出,車頭嚴重變形,出租車車尾也被撞爛了。出租車緊急停車,車內駕駛員與乘客嚇得趕緊從車子上下來。
此時,坐在車內的徐某某驚魂未定,兩只手緊緊握著方向盤,想到自己不僅喝了酒,還沒有駕駛證,這下如何是好?
▲涉事保時捷轎車(安全氣囊全部彈出)
思索片刻后,徐某某做出了更加錯誤的決定:他沒有報警,也沒有留在現場,而是徑直離開了。
直到交警趕到現場聯系車主,朋友才恍然大悟,本應停放在車位的保時捷轎車,被徐某某私自開出去兜風,而且還出了車禍。
接到朋友電話的徐某某得知此事已暴露,返回事故現場接受調查。
但徐某某還沒有對自己的行為完全悔悟,而是借著酒勁跟交警談條件:“你們帶我去吃飯,我認了”、“等我跑路了,你們是干不過我的”、“我要跑,你們攔不住我,我練過散打武術,我一鞭腿過去,你們就站不起來了”、“我13歲就在武校(武術學校)了”……種種言論,讓現場的交警哭笑不得。
一旁的朋友不停勸他:“你不要說這些了,你聽不聽話?就配合(交警處理)!”
當被交警問及有無駕駛證時,徐某某理直氣壯地回答:“我沒有駕駛證的,行駛證也沒有的。”
經血液酒精濃度檢測,徐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達232mg/100ml。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接受完酒精檢測之后,他趁交警不備撒腿就跑。
等交警快追上時,他才清醒了一點,想到自己已被記錄了信息,肯定跑不掉,便又停了下來被交警抓獲。
檢察官說法:
這一連串魔幻的回答,就是來自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危險駕駛案。
徐某某醉酒后,在沒有考取駕駛證的情況下,為滿足自己開“豪車”的愿望,借“幫助停車”之名私自駕駛其朋友的保時捷911出去兜風,因操作不當發生交通事故。而后,徐某某兩次逃離事故現場,并多次對執法交警出言不遜。
目前,徐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檢察機關訴至法院,經審理判決,徐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十五日,罰金人民幣7000元。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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