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志勇 北大校友創業聯合會創始副會長
從前幾年的發展來看,校友經濟有巨大的發展潛力和比較優勢,然而要真正把校友經濟做大做強,仍然面臨多方面挑戰。
在校友經濟發展中,校友會是起到樞紐作用的重要環節,而發展校友經濟最大的難題,就是要解決校友會在機制特性上同經濟行為的一些兼容性問題。
“服務校友”還是“服務母校”,這是個問題
從性質上來看,校友會是校友自發、自愿組織起來的群眾性社會團體,宗旨往往是“服務母校,服務校友,服務社會”三條。其中行業分會、地域分會等組織,因為“民間”的成分更強一些,往往更側重于“服務校友”;而校友總會、院系分會的工作人員一般由學校里有行政編制的專職人員擔當,具有一定的“半官方”性質,往往更加重視“服務母校”。
其實,站在更高的角度,不論何種類型的校友會,工作重點都應該是“服務校友”,因為服務好校友,就會自動服務好母校和社會。有些校友總會公開明確地或在內部認識上把服務母校放在第一位,甚至把為學校籌措經費作為第一目標(校友總會和學校教育基金會往往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這其實是短視行為。
母校和校友,能是“甲方”和“乙方”嗎
更值得推崇的做法,是把為校友服務看成整個學校而非僅屬于校友會的職能,把校友看成是母校大家庭里的“孩子”,把母校和校友看成一個整體而非“甲方”和“乙方”的關系,把為校友的服務看成是終身的而非僅僅在校期間,這樣才能更有利于校友的成長以及在社會上取得成功。一方面,培養更多優秀校友本身就是母校的成功;另一方面,這種服務態度和行為也會促進更多校友有意愿、有能力“反哺”母校,從而幫助母校取得更大的成功。
雖然不同類型的校友組織有一定的差別,但是核心宗旨都是“服務校友”,因此后文為了敘述方便,我們把校友總會、校友分會(包括院系分會、行業分會、地域分會、年齡段分會等)以及各類民間非正式校友組織,統稱為“校友會”。
此外,從學校類別上,校友會理應包括大學校友會、中學校友會、小學校友會等,但是因為大學校友會往往更有影響力,所以后文的“校友會”專指大學校友會。
這里之所以對校友會做這么多的闡述,是因為要把校友經濟做好,離不開校友會的參與和支持。雖然拋開校友會,單純校友和校友之間、校友和母校之間也是可以直接進行合作的,但這一般是偶然行為,往往難成氣候。只有具有資源樞紐地位的校友會進行有計劃、有組織、持續性、規模化地推進校友經濟的發展,才有更大的概率把校友經濟做大做強。
不可替代的位置
難以兼容的特性
社會資本理論中有一項重要內容叫“結構洞理論”,該理論認為,如果一個個體或組織占據了網絡中的結構洞,即聯系著互相之間沒有直接聯系的兩個個體或組織,那么該個體或組織就獲得了控制信息和資源的優勢。
校友會在校友資源開發中恰恰處于“結構洞”的位置,因此具有無可替代的作用。譬如:對于學校校友會總會來說,既掌握著高校內部的知識、信息、技術等資源,又連接各地方分會、院系分會、行業分會等,并可直接聯絡很多校友,擁有寶貴的信息資源和渠道,是校友與母校資源互換的重要樞紐;對于各類校友會分會來說,既和校友總會這一樞紐保持聯系,又和一定范圍內的廣大校友保持密切聯系,擁有大量的校友信息。所以,不論是總會還是分會,都扮演著網絡里“結構洞”的角色。要做好校友經濟,必須充分發揮校友會這一關鍵節點的資源優勢。
然而,校友會的一些先天性的特點,決定了校友會無法直接從事經濟領域事務,難以直接推動校友經濟的發展。這些和校友經濟不太兼容的特點包括:
校友會是公益組織。公益組織可以籌集資金,但不能進行利益分配。經費方面,除了校友總會有學校撥款,地方分會、院系分會、行業分會等往往是有具體的活動時就努力募集一下活動經費,活動過后就又一窮二白。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因為各類分會的校友工作者大部分是兼職,分配和激勵機制的缺失,導致很少有人真正為解決校友會的經費問題做長遠的規劃和努力。畢竟,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做“雷鋒”只能是偶爾為之,大多數行為都需要和利益掛鉤。如果總是付出而不能得到利益上的回報,則這種付出就難以為繼。
校友會是講情懷不講利益的組織。不同于商會、行業協會等“在商言商”的協會組織,在校友會里大家往往更樂于談校友情懷,而羞于談及利益。這是一把“雙刃劍”,既有其美好的一面,也從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發展。很多情況下,對于校友工作者來說,即使知道校友會里資源豐富,對接一些商業項目能夠給校友會帶來收益,但是因為害怕大家認為自己公器私用、利用職務從中漁利,為了“避嫌”,而往往無所作為;或者擔心一旦出現經濟上的糾紛,自己脫不了干系,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而放棄了為校友爭取利益、為校友會創收的機會。
當然,也有少數校友會工作者認為“多勞就應該多得”,不避嫌疑,直接在校友會里進行商業行為并獲取利益,雖然也在此過程中也創造了價值、服務了校友,但是因為其行為與校友會的“調性”不符,往往在校友會的崗位上干不長久。
大多數校友會存在合法性困境。目前,只有少數校友會是在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的合法組織,大多數高校連校友總會都尚未注冊,更不用說地方分會、院系分會、行業分會了。雙重管理體制是出現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教育部門出于政治風險等方面的考慮,不愿意擔任業務主管單位;而民政部門則以沒有業務主管部門為由拒絕校友會的登記注冊。雙方互相推諉,導致絕大多數校友會都存在不合法活動的風險。雖然很多校友會組織結構健全、活動豐富、在校友圈影響力很大,但是因為沒有明確的合法主體,所以難以和商業機構簽訂商業合同,這極大限制了校友會對接商業項目的可能性。
上述這些校友會的特點基本上是難以改變的,或者至少是短期內難以改變的。因此,要發展校友經濟,我們需要找到一條共建、共創、共享的新路徑。在母校、校友、社會價值、經濟價值上實現多方利益的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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