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文俊 甘肅省鹽務管理局
審計業務質量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倘若審計業務質量不過關,很有可能影響到整體項目質量以及項目的順利進行,對工作結果也會產生較為負面的影響,因此審計業務強化很有必要。
審計業務質量控制需要貫穿審計過程的始終
審計業務質量是指審計過程及審計報告的質量。倘若以商品的生產過程與審計業務過程類比,那么審計過程中的質量監督便如商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監督,而審計報告則相當于最終生產出的商品。
因此,正如產品的生產過程決定最終商品的質量一般,審計過程的質量也會對審計報告的質量產生重大影響,工作人員可通過審計報告的呈現對審計過程的質量進行探究。從審計用戶的角度來看審計業務質量,通常是通過審計報告進行審計業務質量的研究與分析。審計項目一旦結束,相關審計過程也會隨之而結束,但審計報告不會。審計報告會以數據化的形式對相應的審計工作進行詳細記錄。因此,無論對于對審計用戶,還是審計組織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審計過程及審計報告質量都是重要的科學依據。
想要讓審計業務質量得到提升,工作人員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質量控制。審計業務質量控制具備以下特點:
第一,全程性。所謂審計業務質量控制,是指在審計業務完成之前進行質量的預防性控制。這種控制是在可能出現問題預估的同時,對其進行應對措施與計劃的制定,以便出現特殊情況時可及時得到控制。
相較于普通產品業務的質量控制,審計業務質量控制具有全程性的特點。在此過程中,工作人員需要達到審計目標,并滿足審計關系人科學合理的計劃與需求。因此可以說,審計業務質量控制工程是一個系統性工程,這一工程之下各項目參與方的工作質量都需要有較高的保障。
為了達到這樣的效果,審計工作的各項流程都要有清楚標準的規范,所有工序都需要圍繞審計質量提升與控制展開,只有如此,審計業務質量才能達到最佳效果。
因此,相關的審計業務質量控制需要貫穿審計過程的始終,包括審計過程中所需要的項目和手續。只有這一切都達到相關標準,才能使整體審計業務的工程質量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環境性。環境性是指審計業務質量會受到不同環境的影響,這里的環境包括內部環境,也包括外部環境。
所謂外部環境是指,在審計過程中,審計業務的質量會受到審計中所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準確性的影響。所謂內部環境是指,參與審計的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以及審計方案的科學合理性。
不論是外部環境還是內部環境都可能對審計業務質量造成影響。相比較普通產品的質量控制過程,審計業務的質量控制更需要考慮環境性的因素。只有保障審計過程中內外部環境的穩定性,才能使審計業務更加科學合理,審計質量得到提升。
第三,動態性。由于審計業務的過程較為漫長,存在不同的項目與環節,每個階段和不同環節也對審計質量有所影響,因此要注意審計業務過程中的動態性。只有對整體審計業務的動態性進行深入研究與分析,才能保證審計業務的質量和科學性。
當審計業務進展到關鍵步驟和關鍵階段時,工作人員可適當加重質量控制,通過重點控制的方式對整體審計業務進行動態式的關注。
有針對性地對審計業務
采取可行性措施
要想讓審計業務質量得到強化,需要有針對性地對實際情況采取可行性措施。
第一,制定審計責任制。
審計業務的過程較為漫長,其中所涉及的項目與環節較為繁復,如果不進行科學合理的責任制制定,倘若遭遇到質量問題,則無法通過相應的規章制度進行責任追究。因此,想要使審計業務質量得到強化,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審計責任制。
從審計部門的角度進行責任制劃分,需要相關部門責任人對審計計劃和方案進行較為詳細的審核。倘若審計方案與規劃不合理,相關責任人需要督促工作人員進行整改與完善,只有在審計方案科學合理的情況下,才能順利展開相應的審計業務。從審計項目的角度進行責任制劃分,可以對項目的具體環節進行分解,將不同項目的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保障項目有條不紊地進行。
比如,項目責任人對審計方案的制定環節負責,就需要對方案制定前審計調查研究中的數據記錄及數據整理等負完全責任,一旦數據內容出現不實之處,相關責任人就需要承擔責任。又比如,若需要對審計報告的完成環節負責,工作人員就需要對審計報告的完整性及完成程度進行審核,一旦出現質量問題,需要追究這一部分項目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提升審計的證據質量。
想要審計業務質量得到強化,提升審計的證據質量意識很有必要。如果沒有審計證據的支持,審計結論呈現就會缺乏科學依據。
審計證據在審計業務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審計工作的最終呈現和體現,因此進行審計證據質量的提升很有必要,也很有意義。
所謂審計證據質量,通常體現在審計證據的合法性、客觀性、充分性三方面。如果審計證據的獲取途徑不合法、不合規,相關的審計證據就無法作為支持審計結論的關鍵依據進行使用。當然,如果審計證據并不是通過客觀事實得出,而是通過相關工作人員的臆想、主觀判斷得出的,那么此審計證據也就不具備科學合理性,當然也不會被采納。
審計證據必須要充分。工作人員在進行審計證據的提取過程中,要從合法性、客觀性、充分性這三方面進行相關證據的提煉,只有如此才能保證審計證據的質量;也只有如此,相關證據才能作為支持審計結論的依據。
第三,規范相關技術手段。先進的審計技術與方法是審計業務質量得到保障的關鍵,因此,隨著審計對象的經濟活動日益復雜多變,只有規范技術手段,才能使審計業務質量得到提升,才能讓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
為了使相關技術手段能夠高效使用,工作人員需要使用分析性復核技術進行審計證據的獲取,這是目前國際上較為流行的審計證據獲取手段與方法。但要注意,在相關手段與方法的使用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其規范性、科學性及合理性。
在審計過程中,進行審計抽樣技術的規范也十分重要。傳統的抽樣技術,其樣本的定量和定性始終都是抽樣審計的難點和關鍵點。在審計目標確定后,只有快速對樣本的定量定性和抽樣方法進行選擇,才能使抽樣結果具有科學合理的依據及可信度。
此外,由于抽樣送審的過程存在一定風險,因此相關技術研究人員需要對抽樣審計風險進行合理控制,只有如此才能夠保障審計業務質量不出現任何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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