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劉邦的一朝兩制
在古中國時代,夏商周朝基本上屬于聯盟組織,類似于現在的代理商制度。秦始皇統一六國后,正式建立了秦國集團,下設事業部、分公司以及辦事處(郡縣制)。只有集團有法人資格,其他機構則沒有,財權、人權全部收歸到總公司,實現了高度集權化,這是當時的一個重大制度變革。
之后是漢朝集團,繼續實施之前的代理商制還是事業部制,是集團CEO劉邦傷腦筋的問題。最后,他采取了一朝兩制:對總部附近即京畿地區的勢力范圍按照子公司的模式運行(它不同于秦國集團的分公司制),而偏遠的地方則采取代理商制度,讓其他人去開拓,給足優惠政策。
這些子公司掌握著屬地地方賦稅和官員的任免權力,有法人資格,被稱為“藩國”。“藩”就是籬笆,藩籬意思就是說這些子公司像籬笆一樣,在京師周圍保衛中央總部。這些子公司老總都稱之為“藩王”,劉邦規定必須是劉姓子弟才能當子公司老總。
但當這些子公司老總勢力坐大、不聽總公司話的時候,就需要抑制他們。為何叫“削”呢?就是慢慢來,今天切一點,明天再切一點,一點點把他的勢力切小,這就叫“削藩”。如果變成了“砍藩”,揮起大刀猛砍,那就有可能被子公司反噬,兩敗俱傷。
漢景帝就是因為聽信了智囊晁錯的建議而“砍藩”,引發了八位子公司老總的造反,差點連CEO的寶座都坐不穩了。
漢景帝的莽撞
漢朝集團自劉邦創立,后被其妻呂氏奪取大權,任用自己娘家人搞得總公司雞飛狗跳。最后被主管銷售的高級副總裁、元老周勃撥亂反正,迎接劉氏后人劉恒重掌大權,史稱漢文帝。
當劉家、呂家內訌的時候,各子公司的發展卻蓬勃向上。當漢文帝坐上CEO的寶座后,基本上已經形成了“弱總部強地方”的格局,子公司的強大使他們對總公司的政令陽奉陰違。雖然有不少朝臣不斷建議削藩,但漢文帝深知時候未到,多次駁回了此類條陳。
等到漢景帝繼位,總部的勢力已經開始有所恢復,但仍不具備削藩的實力。
這時,一個重要人物——晁錯出現了。此人學貫儒法,知識淵博,時任CEO高級助理。他做了一番市場調查后,向漢景帝提交了一份調查報告《削藩策》,建議馬上削藩。比起自己的父親,漢景帝對大勢的把握要差得多,他糊里糊涂地就同意了這個建議,并任用晁錯作為這個項目的負責人。
上面要削藩,下面的子公司老總肯定不愿意。在子公司里,這些老總就是皇帝,說一不二。作為既得利益者,他們誰愿意把自己的權力白白交上去?所以,發生沖突和矛盾是必然的。
可這時候,作為削藩項目負責人的晁錯就認一個死理:不削藩國家就會亂,這些人勢力大了遲早都要反。最后說得猶疑不定的漢景帝也同意了。不過這君臣二人卻沒有想到萬一如果這些人真的造反了,他們該怎么辦?
由于估計不足,當子公司老總紛紛發難的時候,該項目負責人晁錯就只有作為替罪羊,被漢景帝騙到刑場處死,將矛盾暫時緩解下來。
宋朝的蘇東坡寫了一篇《晁錯論》,指出了這次削藩的失敗原因。他認為,削藩這件事情是正確的,否則非常不利于整體的長治久安。但是,漢景帝的削藩卻犯了三個錯誤:一、選錯了削藩的時間;二、選錯了削藩的人;三、選錯了削藩的方法。他認為要想此事成功,必須“前知其當然,事至不懼,而徐為之圖”。
知其當然。就是事先把這個事情想得清清楚楚,把握厲害關系,我如果做的話可能會怎么樣。晁錯沒有想清楚。他提出的就是一個口號:“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只有這八個字,沒有做什么可行性研究,沒有可操作方案,他只是覺得應該這樣做,僅此而已。
事至不懼。就是事情來了以后不害怕,因為你做的事情,是非常難做的,一旦發動以后會引起強烈的反彈。這個時候,你一定要做到臨危不懼,指揮若定,然后還要“徐為之圖”。
徐為之圖。就是你要有足夠的智慧和辦法慢慢地、不動聲色地來處理問題,事緩則圓。要逐步一點點去實施。
對蘇東坡的思想領會最深的要數清朝帝國的康熙。他在平三藩的過程中,充分運用了這三條策略,和自己的祖母孝莊文皇太后籌劃了五年左右,想到了所有可能發生的結果,然后從最弱的藩王尚可喜打開突破口,徐徐圖之。最后面臨吳三桂勢如破竹的造反,不慌不忙,御駕親征,在內憂外患的情況下取得了圓滿的結果。
漢武帝的漸進法
自己的父親因為削藩郁郁而終,漢武帝劉徹卻牢記這個教訓。
當16歲的劉徹坐上CEO寶座的時候,經過文景之治的漢朝集團已經步入了良性發展軌道,社會安定,人心思安。但子公司日益做大,總部對地方的控制力越來越弱,總部的高管們卻醉心于表面的太平盛世,開始奢華腐敗。
對此,劉徹充分吸取了父親的失敗經驗,集聚了足夠民心和人才后,才開始破局的第一步——推出推恩令。
在當時藩國,藩王去世后,嫡長子作為繼承人繼承他父親的所有領土和權勢,其他孩子是得不到任何好處的。漢武帝的高級助理主父偃提出了一個新政策,內容是經過報請皇帝同意,諸侯王可以把自己封地的領土,劃分為若干部分,封立他的子弟為侯。這些侯國的名分要由中央確定,而侯國的領土來自于原來的諸侯王國。
這些侯國一旦確立,就不再隸屬于原來的王國所有,而轉屬附近的郡,也就是說改屬中央直轄領導。起名為推恩令——就是把皇帝的恩澤推廣開來——在這樣一個好聽的名義下,各藩王名義上沒有任何損失,但卻使他們的絕對領土很快由大變小,從根本上解決了一股獨大的問題。
隨著第一步的順利實施,劉徹又逐步頒發了左官律、附益法、阿黨法等新的規定,進一步收回了地方權力。所謂阿黨法是指“諸侯王有罪,傅、相不舉奏,為阿黨”。阿黨是重罪,由中央朝廷所委派的在諸侯王國出任傅和相的高級官員,如果諸侯王有任何的不軌行為沒有事先發現,或沒有向中央朝廷舉報,就要被按照阿黨之罪處置。
通過推恩令分化各子公司內部勢力,然后通過阿黨法讓下面的高管彼此監督,使他們面對“囚徒困境”不得不選擇搶先告發,最后將子公司的財權和人事權歸置中央,把子公司變成分公司,甚至有些子公司改為辦事處。在不知不覺中,達到了削藩的最終目的。
可惜的是,明朝的建文帝朱允文卻沒有這么幸運,與漢景帝犯了同樣的錯誤。在自己剛繼位不久,朝局不穩的情況下,采用了大儒方孝孺的削藩建議,最后被自己的叔叔朱棣趕得不知所蹤。藩沒削成,卻把自己的皇位給削沒了。